本文转自:周口晚报红涨股票配资
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出台
多项举措保障公平入学
□记者 田亚楠红涨股票配资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的工作部署,近日,周口市教育体育局正式发布《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阳光招生”原则,全面启用“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平台,并强化对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保障。
小学阶段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具有周口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市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阶段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周口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市入学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红涨股票配资。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学校布局、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
今年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已确定:8月初,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方案;8月10日至8月15日为线上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进行报名;8月16日至8月18日为线下报名时间(因网络使用不便或不符合线上报名条件的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拟入学学校现场报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发布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学生需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9月1日全市中小学统一正式开学。
今年起,我市除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泛区农场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均需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完成。家长可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小程序或河南政务服务网的“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一站式完成信息采集、户籍核验、居住证及房产证明等材料审核,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对于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等群体将纳入专项台账,落实“应入尽入”。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可凭优待资格证明享受入学政策倾斜。按照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十项严禁”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证书挂钩招生及设立重点班,实行均衡编班和“人籍一致”管理。对违规招生、人籍分离等行为将严肃追责。家长如有疑问,可拨打属地教育部门咨询电话红涨股票配资,或联系周口市教育体育局(电话:0394-8319078)。
诚利和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